根据义发改价格〔2025〕8 号文件精神,现对义乌市妇幼保健院(义乌市儿童医院)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公示:
一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:
停放 1 小时(含)免费;停放 1 至 4 小时(含)收费 3元/车次;停放 4 至 8 小时(含)部分加收 1 元/小时;停放 8 至 24 小时(含)部分加收 2 元/小时;停放 24 小时每车次最高收费不超过 20 元。
二、停放超过 4 小时的以 1 小时为计费单位,实际停车尾数不超过 15 分钟不得计费,超过 15 分钟不足 1 小时的按 1 小时计费。
三、大型车可按上述收费标准加倍计收。车辆连续停放时间超过 24 小时的,按上述收费标准重新计费。执行公务或者任务的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应急抢险车、军警车辆、制式执法车辆以及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予支付停车费用。
自即日起予以公示,公示期30天。以上收费项目将于公示期满(8月10日)开始执行。
如有疑问请咨询:0579-83803303(物价)
0579-83803017(纪检监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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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10日